花灯是我国传统农耕时代的文化遗产,起源于东汉,盛于唐代,到了宋代遍及民间,难怪诗人有:“火树银花满街舞,箫鼓喧闹到天明”之咏。花灯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遗产,兴宁客家地区的传统花灯与我国元宵花灯一脉相承。兴宁花灯是花灯文化的一朵艺术奇芭。
据考证兴宁花灯起于元代,盛行于明、清,历经600多年,世代相传。现在流传于兴宁的花灯形式多样,有外形结构圆形花灯:有观音灯,还有大坪、罗岗等地的宝盖花灯等。现在流传与我市北部山区还有马灯舞,牛灯舞已失传了。
传统兴宁花灯,是在我国元宵佳节的花灯演变而来。据《兴宁县志》记载“自明代起,本县即有在元宵节赏灯的风俗,古时的花灯有二种,一种叫圆形灯(宫灯)、花灯上的人物皆为绢布所制的立体;另一种花灯即流传于民间的,灯形八角,人物用剪纸彩绘而成,其中一面“仙君送子”预兆人灯兴旺,最受人崇敬。”
兴宁花灯的含意与岭南各地花灯的含意基本一致,目的是吉利、祈福、求福、祈愿一年四季平安、五谷丰登、六畜兴旺。据龙田盘石围袁屋兴宁花灯制作师傅袁秀炎师傅口述,传说在旧时龙田有一某姓大富人家娶媳妇已多年可没生孩子,有好心人就对他说,明年到盘石围袁屋先请一盏花灯回来,第二年果然添了一个新丁(客家话灯与丁同音)。某村有一男青年找对象已经多年了,总是没缘份结婚,做父母的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,也有好心人对做父亲的说:你儿子至今都没有把媳妇娶回来,明年你先请一盏花灯吊在家里。第二年果真把媳妇娶回家了。
兴宁花灯体现了人类古老的自然崇拜民俗,是儒教、道教、佛教的结合,传承着悠久的民间社祭历史文化,承载着众多的社会历史信息和记忆。